低壓電熱電容器的正常工作溫度范圍一般在40°C到50°C之間,所允許溫度通常在55°C到65°C之間。如果它的溫度超過65°C,則被認為是異常情況,可能的原因包括過載、環境溫度過高、散熱不良、電容器老化或諧波影響等。為了確保低壓電熱電容器的穩定運行和延長設備的壽命,可采取的措施有:
1.檢查負載和諧波情況:確認電容器的負載情況,確保電流未超過其額定值,并檢查系統中是否存在諧波。
2.改變散熱:確保電容器周圍有足夠的通風,檢查冷卻設備是否正常工作。
3.定期維護和監測:定期檢查電容器的溫度和電氣性能,及時更換老化的電容器。
4.更換電容器:如果電容器持續過熱,可能需要更換,來避免進一步損壞或系統故障。
另外,低壓電熱電容器的周圍環境應無易燃、易爆危險,沒有劇烈沖擊和震動,并且要有溫度測量設備和合格的放電設備。